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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某与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文书正文当事人信息原告杜某某,男,汉族。 被告章某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左文盼,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本院在审理原告杜某某诉被告章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私下已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现原告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准予原告杜某某撤回起诉。 预收案件受理费334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杜某某1670元,退付原告1670元。 审判人员审判长李维金 代理审判员张勇斌 人民陪审员杨学荣 裁判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书记员牛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