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某与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杜某某,男,汉族。
被告章某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左文盼,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某某诉被告章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私下已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现原告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杜某某撤回起诉。
预收案件受理费334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杜某某1670元,退付原告1670元。
审判人员
审判长李维金
代理审判员张勇斌
人民陪审员杨学荣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书记员牛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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